政府遷台以後,於四十九年十二月,將原有之<保險業代理人經紀人公証人登記領証辦法>,修正為<保險業代理經紀人公証人管理辦法>正式公佈,重新辦理經紀人登記,依法申請登記產壽經紀人者,一百餘人。發起組織協會,五十一年一月十五日召開成立大會,組織成立<台灣省保險業經紀人協會>
八十一年三月二日向內政部申請設立,同年五月七日奉台(八一)內社字第八一O七三一七號函同意辦理。並五月二十、二十九日召開第一、二次籌備會議,隨即於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舉行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理監事會議,組織成立。本會以聯絡會員致力於保險事業之研究,發揮服務精神,促進國家社會安全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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